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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遭外洩 最高可求償2萬元

2018/06/21 06:00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明愛滋個資外洩案。 (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沈佩瑤/台北報導〕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發生愛滋感染者個資外洩事件,衛福部疾管署昨說明,當時已跨單位啟動緊急處理,現已請台北市衛生局建立單一窗口、專人受理感染者查詢,若感染者認為權益受損,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求償最高兩萬元,甚至請求國賠。

公務機關疏失 也可請求國賠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若感染者自認權益受損,可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裁定,每件求償五百元至兩萬元。此外,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為公務機關,也適用國家賠償法,賠償金額視實際受損程度而定。

羅一鈞也提醒,若無法律上原因持有愛滋感染者個案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否則依個資法處以五萬至五十萬元罰鍰。

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徐森杰表示,此事已引起愛滋感染者與家屬恐慌,擔心個資外洩,甚至遭人運用。但此為二○○七年資料,二○○八年後感染者未列其中,二○○七年之前感染者可上網搜尋自己的名字,查不到就不必太擔心,畢竟這些資料不可隨意使用,否則違法。

愛滋團體促成立專案監督小組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發出聲明表示,政府雖第一時間緊急處理,仍應持續監督該名單被運用之可能性,並成立專案監督小組,協助名單內愛滋感染者維護隱私,同時提高日後人員於研究、發表等個人資料蒐集上,遵守個資法規定。

羅一鈞強調,中央與地方愛滋防治團隊已完成系統性檢討,加強個資保護及資安管理相關教育、提升承辦人員資訊安全知能,輔以資訊系統的各項把關措施,避免重演。

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表示,希望大家遵守個資法,不要再去傳播。若違反相關法令,該處理還是要處理。

疾管署統計,截至今年五月底,本國籍愛滋感染者累計三萬六七六三人,其中八三三人為今年新增個案,以二十五至三十四歲比例最高,主要危險因子是男男間不安全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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