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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落悠哉看報 空姐被炒有理

2017/06/03 06:00

美商達美航空以違反飛航安全且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張姓女空服員。(資料照/記者姚介修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有廿八年資歷的美商達美航空張姓女空服員,四度被查獲未執行航班勤務,三年前一次飛機降落時,還在座椅上優閒看報紙,未做好清艙檢查,遭公司以違反飛航安全且情節重大為由解僱。張女指控公司違法解僱,訴請復職,並按月支付九萬多元薪水,高等法院認定達美航空解僱有理,昨判張女敗訴。

張女自七十五年起擔任西北航空空服員,西北航空與達美航空合併後,她九十九年起改任職達美航空,但達美航空指稱,張女狀況不斷,九十年、九十八年受僱西北航空時,因故未執行勤務,遭公司發出警告函;受僱達美航空後,又在一○二年、一○三年三月發生未執行航班勤務事件,公司二度發出書面警告,告知「這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明示若未改善,不排除終止勞動契約。

達美航空指出,一○三年十二月,張女在飛行勤務降落關鍵時刻,竟然坐在椅子上看報紙,飛機下降前,也未依規定查看走道有無掉落物品、未查看乘客是否繫好安全帶等清艙檢查,甚至旅客未全部下機,張女就早一步離艙去買隱形眼鏡藥水,遭同機主管側錄為證。達美航空一○四年一月將她解僱。

張女主張,縱使有違規情事,其情節並非重大,質疑公司解僱不合法,打官司要求應給予復職,並按月支付她九萬多元薪水。

高等法院採信達美航空主張,認定航機起降期間是最重要的關鍵時刻,必須做好飛安工作,張女無法改善其「疏忽」的工作態度,欠缺擔任空服員對飛安認知及喪失確保飛安的基本態度,達美航空解僱有理,判張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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