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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外送員、平台僱傭關係 議員張志豪籲薪資應符合勞基法

2023/11/17 19:17

議員張志豪要求北市按法院判決認定外送員與平台間為僱傭關係,並要求落實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人員薪資、加班薪資,必須合於勞基法。 (資料照)

〔記者陳冠甫/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曾認定外送員符合勞動基準法(勞基法)所稱的勞工,外送員與平台間為僱傭關係。但兩大外送平台仍主張兩者間為承攬關係,並無適用勞基法。議員張志豪今(17)日在北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要求北市按法院判決認定外送員與平台間為僱傭關係,並要求落實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人員薪資、加班薪資,必須合於勞基法。

對於外送員與外送平台屬於僱傭或承攬關係?高寶華回應,目前兩大平台皆為承攬關係,少部分外送平台為僱傭關係,但他個人認為比較接近僱傭關係。對此,張志豪引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46號判決,行政法院已明確認定僱傭關係,應適用勞動檢查法、外送員應適用勞動基準法、平台應負擔雇主的義務。

張志豪說,他接獲陳情,外送人員時薪不斷降低,一單40元到現在三單44元,一天現在連一千元都不到。這代表外送人員無法達到工資收入,明顯違反勞基法,若行政與司法機關都認定,外送人員適用勞基法,就應遵守法律規定執行。高寶華回應,二月已注意到此問題,也開過專家會議。

張志豪質疑,勞動局有何具體作法?而且不是應該而是必須要守法,行政法院認證是僱傭關係,就應該守法。高寶華回應,目前有推動專案檢查,若有違法將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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