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飼養海蟾蜍應於6月14日前登記 農業局:逾期最高可罰5萬元

2022/04/26 09:15

飼養海蟾蜍須於6月14日前登記,逾期最高可開罰5萬元。(市府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海蟾蜍為世界百大入侵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列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的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市府農業局提醒於農委會公告前已飼養或持有海蟾蜍者,應於6月14日前向農業局辦理登記,不得再私下繁殖、販售海蟾蜍,逾期未登記者,經查獲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4月7日公告海蟾蜍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的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原產美洲熱帶地區的海蟾蜍,壽命長、適應力及繁殖力強,且會捕食小型野生動物,毒腺(耳後腺)大而明顯,造成捕食的肉食性動物中毒死亡,犬貓誤舔 (食) 也可能發生致死現象,威脅生態及人畜安全,目前已於南投草屯及周邊區域發現野外族群。

農業局呼籲民眾若飼養或持有海蟾蜍,應於6月14日前向農業局辦理登記備查,且為保障台灣原生物種生存權利與環境,飼主應善盡管理責任,不私下繁殖、販售,飼主若未於時間內登記,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以新台幣1至5萬元罰鍰,倘無繼續飼養海蟾蜍意願者,請勿隨意棄養,可連絡農業局植物防疫及生態保育科協助處理。

飼養海蟾蜍須於6月14日前登記,逾期最高可開罰5萬元。(市府提供)

飼養海蟾蜍須於6月14日前登記,逾期最高可開罰5萬元。(市府提供)

飼養海蟾蜍須於6月14日前登記,逾期最高可開罰5萬元。(市府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