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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司機超時工作嚴重 北市公運處︰3個月內提改善報告

2020/10/05 16:35

台北市議會召開交通委員會,針對公車司機超時工作進行討論。(記者蔡思培攝)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內湖9月發生客運暴衝事件,造成1死1傷,肇事駕駛事後還發現超時工作,讓公車司機過勞議題引來關注。台北市議員指出,同路線另一位公車司機,7月有23天開車時間長達10小時,司機超時工作問題不可忽視,建議將公車司機工時進行智慧化控管。台北市公共運輸處承諾,會在3個月內針對司機勞動條件提出改善報告。

現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公車駕駛每日不得連續手握方向盤工作超過10小時,且每開4小時至少要有30分鐘休息時間。勞檢處在9月客運事故後,調查三重客運藍26線許姓司機,發現他並無足夠休息時間,因此開罰業者40萬元。不過議員苗博雅在調閱藍26所有駕駛出勤紀錄還發現,其他司機也有超時工作問題,有位司機7月有23天開車時數達600分鐘(10小時)。

苗博雅說,這還是隨機抽查一個公車路線,其他路線可能也有不少違規。議員林亮君也說,有些公車司機需一個人要兼顧兩條路線,因此若只抽查單一路線,可能也難以掌握司機實際工作時數。

苗博雅質疑,現在公運處裁罰都是抽檢,抽到才會罰,但罰款成本卻低於公司新聘人員薪水。她建議公運處,應將公車司機工時進行智慧化控管,如果業者將資訊上傳雲端,就算不抽驗,有違規馬上就會知道。

公運處坦言,司機工時確實有違勞基法,公運處每半年會針對駕駛抽查1天平日、1天假日的工作狀況,若工時超過就會開罰。假如司機1天手握方向盤工作超過10小時,可依《公路法》處9000元至9萬元。

公運處處長常華珍也說,公車業常有人力不足問題,目前公車司機約有4500人,但要實際應該要5500人才夠,導致許多司機需要加班,很多業者也希望多招募人力。常華珍表示,會在3個月內針對司機勞動條件提出改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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