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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通過營養師國考規則修正 營養專科才能考

2017/09/07 15:11

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記者林彥彤攝)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考試院於2011年修改「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未來考生必須是本科生才可報考,並訂下6年落日條款,不料今年是舊制最後一年,引發今年才變更系名的亞洲大學學生抗議,經評估,今天考試院正式修正增列應考資格。

今天考試院院會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確定將本來增列的應考資格「學校營養」、「食品營養」等系別改正成「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等,確保本來本科系的學生應考資格不受影響。

其實考試院2011年公告修改「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中,刪除第二款原先非本科系(但有修習相關學分)應考資格,改以增列第一款應考資格系別。

不料此更改科系未列詳盡。日前亞洲大學不平指出,舊系名「保健營養生技學系」與考選部公佈羅列規定的系名「保健營養技術學系」不符,考生若未在落日條款期內(即2016年)考上,明年就無資格應考。

考選部坦言,不僅亞洲大學,其他大專院校也有反應相同的問題,考量學生本來就屬於本科系學生(即有修習一定學科學分數),本該保障其考試權,因此研議修正。

明年一月一日起,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的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等系、科、組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就可報名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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