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牆倒砸損他人汽車 法官認牆主有維護責任判賠
2017/03/21 00:17
震災牆倒砸損他人汽車,法官認牆主有維護責任判賠。(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去年二0六凌晨,邱姓市民把自小客車放在南市安平工業區一處製衣公司所有的圍牆旁,震災發生、圍牆倒塌砸損邱民汽車。製衣公司指是不可抗力震災,不應賠償。一審法官查認倒塌圍牆是東西向;同區其他廠商東西向圍牆並未倒塌,顯然圍牆倒塌非不可抗力,業者有維護安全責任,判製衣公司賠五萬多元給車主。
邱男指控,位在安平工業區內製衣公司所有的磚牆,因年久失修,去年二月六日凌晨三點五十七分發生南台大地震,震倒磚牆壓壞他停在牆旁的小客車,修理費用共十七萬九千元,要向製衣公司求償這筆修車費用。
製衣公司反駁指,那次大震災造成台南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嚴重,該公司只有東西向的這座磚牆倒塌,面臨新信路的南北向圍牆未受損,足證磚牆倒塌是地震天災不可抗力造成,並非磚牆施設有欠缺,不該負賠償責任;如法官真的認為公司有賠償義務,也要扣除對方汽車折舊。
台南地院法官調查,被告不否認震災發生後,安平工業區內除了這座東西向磚牆倒塌,並無其他東西向圍牆倒塌,如被告所辯磚牆倒、是震災不可抗力意外,按理,同區其他東西向圍牆也應有倒塌情事,才符合常情。既然同區無其他同走向圍牆倒塌,證明製衣公司的圍牆倒塌,並非不可抗力。
法官並查出製衣公司圍牆全以磚塊堆砌而成,當中全無以鋼筋水泥設樁打底及其他物品支撐,在強震劇烈搖晃下,圍牆成片朝邱民車子所在的停車場倒下,實屬必然,製衣公司對圍牆的施設、維護有安全上責任,牆倒砸損他人車子,應負過失責任,計算受損車的折舊殘值,判製衣公司應賠五萬六千多元給邱民,此案還可上訴。
-
南台地震週年 救協將辦紀念音樂會追思
-
台南文和街謝土完成重建 受災戶煮湯圓歡喜入厝
-
自住客剛需進場 高鐵左營絕版4字頭新案即將登場
-
維冠二審 受災戶淚求法官以殺人罪重判被告
-
206地震1年了 幸福大樓重建之路一波三折
-
自由廣場》Uber Eat/Foodpanda併購案 解方應是有條件核准
-
《再生回來》地震失愛子 災民連晃汶夫婦產女
-
議員揭高流一年電費預算編列2300萬 高雄文化局:指標景點愛河灣每天點燈
-
獨家》全教總反對!「生生喝牛奶」下學期起停辦
-
孕婦搭公車遇緊急煞車摔倒流產 調查報告指公車無責李明賢怒了
-
新年穿新鞋 雲林3年累計已有750人次兒少獲贈買新鞋
-
植樹計畫差惹怒環委 金門水頭商港環差初審有條件通過
-
台灣隊返國遇「黃巾之亂」等疏失 交委會凍結7.25億元
-
台東、屏東皆要國家太空發射場 國科會明年3月前決定
-
跨年台北捷運42小時不收班 綠線「這2站」回家不用排隊又免費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