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關鍵字打廣告被罰60萬 台灣之星發新聞稿自清
2016/06/16 17:01
台灣之星因違反交易秩序,遭公平會裁罰60萬。(資料照,記者吳佩樺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頂新集團旗下電信公司台灣之星,被指控使用假關鍵字廣告誘騙民眾點擊,在昨日遭公平會裁罰60萬。台灣之星在今日發出新聞稿自清,強調此事純屬行銷公司疏失,絕非刻意行為。
台灣之星在搜尋引擎Google刊登的廣告中,以競爭對手「台灣大哥大」之名稱做為標題「獨家台灣之星月租費限時半價」,點選連結後卻出現台灣之星網站。公平會表示,台灣之星此舉是攀附台哥大的品牌,以他人的經營成果來增加自身的交易機會,明顯影響交易秩序,依照違反公平法第廿五條,處台灣之星六十萬元罰鍰。
台灣之星對此發布四點聲明回應
一、台灣之星廣告關鍵字均交由代理商「比石硬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但此一誤植事件為比石硬內部的作業疏失造成,台灣之星並無涉入其中。
二、台灣之星在2015年8月24日接獲比石硬數位的誤植通知,比石硬坦承錯誤並立即將關鍵字下架,台灣之星對此事完全知悉,也要求比石硬須提出誤植事件的始末調查與改善報告。
三、誤植廣告的正確標題為「獨家台灣之星月租費限時半價」,這則廣告的點擊率僅332次,加上當時台灣之星另有同樣銷售內容的廣告委託比石硬處理,無意利用誤植他牌名稱誘使瀏覽者點擊,更沒有攀附台灣大哥大的企圖。
四、台灣之星對誤植事件造成的傷害感到遺憾,也已經向比石硬數位追究法律責任,並將在日後收到公平會處分書後提出行政救濟。
台灣之星誤植之廣告。(公平會提供)
-
台灣之星買「台灣大哥大」關鍵字廣告 公平會裁罰
-
Uber誆稱可合法載客涉不實 公平會重罰百萬
-
華南銀行領航會員尊榮禮遇 專屬稅務諮詢服務
-
關鍵字廣告遭公平會處分 台灣之星將提行政救濟
-
廣告假冒台哥大 台灣之星被罰60萬
-
葉總:打造冠軍球隊 先了解問題核心
-
私校退場+1!新北清傳高商6月後停辦 南強工商申請停招1年
-
鋒面助攻!曾文、烏山頭水庫進補 合計蓄水量破2.36億立方米
-
0403花蓮強震餘震 逾1300起
-
梨山、武陵遊客銳減 住房率不到2成
-
四技二專統測登場 7.5萬考生上陣
-
不敵少子化 新北清傳高商今年熄燈
-
私幼師打孩子頭 桃市教育局重罰12萬元
-
不敵邦克列酸 寶林案再添1死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