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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烏龍 開錯15.3萬張罰單 公路總局致歉

2016/03/22 21:50

公路總局提醒,101年罰鍰因行政疏失免繳,只要月內繳交欠費就不罰,但102、103年度的仍須繳罰鍰600元。(公路總局提供)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大烏龍!公路總局緊急宣布,101年度的15萬餘筆機車燃料費,因公路總局「少一次通知」,就提早寄發公路法事件處分書,造成15萬3000多名欠費民眾被罰,公路總局坦承疏失,將重新寄發催費通知,只要在月內繳完就免罰,已繳罰金者也將退費,公路總局向民眾致歉。

將重新寄發催費通知 月內繳完就免罰

公路總局表示,102年起汽機車免換行照,原本利用換行照繳交機車燃料費的舊制,改為每年寄發繳費單,但新制上路後卻導致欠費暴增,102、103年累計欠費達14.5億元,公路總局本月起針對欠費車主開出首批罰單,近119萬人次挨罰,罰款金額共逾7億元,創公路監理單位單次最大規模開罰紀錄。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說,102年始改為每年徵收,但101年度有15萬3646件的機車燃料費,當年因未進入新制,隔年才開始進入欠費繳交流程,也在103年4月及11分兩批寄發首次催繳通知書,但未依公路法通知2次,就在本月寄發公路總法事件處分書(罰單)。

原處分書作廢 已繳罰單者將返還罰鍰

陳聰乾說,公路總局承認錯誤並向民眾致歉,請民眾免繳,將盡速寄出新通知,1個月內繳交就免罰,已繳罰單者則返還罰鍰,以往交通罰鍰有不乏錯誤,但此次創下單批汽燃費罰單出錯數量紀錄,將深自檢討。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收到處分書,若是101年的就免繳,102、103年度的仍需繳交,並限4月30日繳納,若逾期仍未繳納,將依公路法第78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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