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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舊版教科書供選書 書商恐遭撤照

2015/05/09 11:42

課綱微調引發爭議,國家教育研究院今舉辦國民中小學教科用書展。(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黑箱課綱引發社會極大爭議!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今天首次公開展示「104學年新審定的教科書」。

國教院教科書中心主任楊國揚表示,依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規定,書商只能拿修訂過的新課本給學校選書,如果拿舊版提供老師選書違反規定,最重可撤銷書商執照。

國教院在和平東路一段179號台北院區2樓,公開展示高中、國中及國小新學年通過審定的教科書。楊國揚表示,今年是首次公開展示,開放社會各界閱覽,未來只要有修訂都會公開展示,展期將從今天起5月15日連續7天,上午9點到下午5點,中午無休息。

楊國揚表示,選書權在老師,如果老師選舊版教科書,書商印舊版教科書,非國教院能管的部分,換言之,民進黨執政縣市加上台北市共14個縣市的學校,如選取舊版教科書,並無罰則可管。

楊國揚強調,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定辦法第16條規定,申請人(書商)不得以未經審定之書稿,提供學校作為選用教科用書之用,亦即國教院規範的是書商提供給學校選用的教科書,必須是通過國教院審定最新版的教科書,不能拿舊版給學校選書,否則違反審定辦法。

對於立委提舊版教科書仍在有效期限,楊國揚表示,根據審定辦法第23條規定,申請修訂之教科用書,經審查決議通過者,其審定執照延續原有審定執照之有效期限,審定機關不另行核發,國教院要求的是書商應用新修訂課本提供選書,如書商擅自變更審定之教科用書內容,經認定情節重大者,國教院可廢止書商的審定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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