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酒類廣告強制標示「禁止酒駕」
2014/12/04 23:17
酒販賣業者依法應於販賣處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及「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警示圖文,後年起實施。(圖片取自財政部網站)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酒類商品的廣告及促銷依法須標示警語,但過去僅規定要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4種警語任選,財政部今(4日)提醒,明年元旦起改為須強制標示「禁止酒駕」加上另一警語任選,違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菸酒管理法今年6月修正公布,除了酒類廣告或促銷須明顯標示禁止酒駕外,酒販賣業者,也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飲酒勿開車」、「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及「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警示圖文。
財政部表示,酒類廣告須標示禁止酒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酒販賣場所警示圖文標示等規定,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未成年請勿飲酒 酒後請勿開車☆
-
酒駕撞入圍籬 駕駛人還在呼呼大睡
-
酒駕被抓關不怕 改用強制治療
-
京站女王媽咪 閃閃惹人愛 即日起買千送百
-
酒駕不省人事 睡到安全氣囊爆開無感
-
愛地球兼顧收益!這基金轉氣候風險變商機
-
高雄大雷雨狂炸!4區大雨等級 包辦全國雨量前7名
-
鋒面帶來久違降雨 曾文水庫補水單日逾1.4公分
-
自動販賣機按年齡分級? 這1排飲料「禁國中生買」 網猜原因
-
花蓮外海規模5.6地震 最大震度3級
-
花蓮強震》只差1分鐘!凌晨5.6、5.5雙震 最大震度3級
-
輕鬆學習 國小低年級段考限2次
-
南方四島海底薰衣草美景 恐消失
-
捷運新北環狀線震災慘 修復期至少1年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