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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台灣仍有死刑 具警惕作用

2016/04/23 06:00

鄭捷在捷運上行凶,造成四死廿二傷,被判死刑定讞。圖為當時車廂內血跡斑斑。(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昨宣判北捷殺人魔鄭捷死刑定讞,法界認為,此判決算是迅速回應社會「台灣還是有死刑」,也對重大罪犯產生一定的警惕作用。

認定非精神疾病

律師蔡聰明指出,鄭捷犯案情節重大,震撼社會,由於犯案事證明確,法院考量的重點放在鄭捷犯案時的心理狀況,是否有刑法第十九條「行為時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的情形。

蔡聰明說,最高法院在鑑定後認定,鄭捷犯案時,是心理偏差、價值錯亂,並非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等精神疾病,不適用刑法第十九條,法院才會很快判處鄭捷死刑。

判決回應社會期待

此外,鄭捷第一個在捷運隨機殺人,之後又發生龔姓男子、王景玉接連隨機殺死兩名女童,對女童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與社會極大震撼;法院火速審結,判處鄭捷死刑,算是迅速回應社會的期待。

律師林則奘也肯定最高法院維持鄭捷死刑的判決。他認為,台灣當前的法律制度仍有死刑,法院過往為顧及國際形象,不願判死,但未思考台灣目前的社會還不夠成熟,在此時談廢死,仍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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