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出生11天 兩度遭生母遺棄
40歲黃姓女子產下男嬰後,竟兩度將其遺棄,圖為熱心居民餵男嬰喝奶。(記者鄭淑婷翻攝)
丟醫院領回 再棄置洗衣店
〔記者鄭淑婷、邱奕統、林惠琴/綜合報導〕可憐男嬰,剛出生十一天的小生命,竟遭生母二度遺棄!四十歲未婚黃女產下男嬰後,竟將嬰兒遺棄在醫院,後來由社工陪同領回,未料不到三天,黃女竟將男嬰裝進行李袋,丟棄在桃園市一家自助洗衣店內;可憐的男嬰在袋中悶了四小時,靠狹小縫隙呼吸,所幸被婦人發現,保住一命。
40歲媽媽未婚 曾嚷養不起
黃女第一次棄嬰,領回嬰兒時曾說,她是養不起才棄嬰,男嬰目前由社會局安置,黃女行蹤不明,社工以手機聯絡上她,但她不願出來面對。
邱姓婦人告訴警方,昨天上午八點半,到桃園市中正五街一家自助洗衣店洗被單,隱約聽到店內有「貓叫」的微弱聲傳出,她告知住洗衣店旁的楊婦,兩人發現聲音從桌上的行李袋傳出,打開後赫見男嬰,旁邊有尿片、奶粉及奶瓶。
楊婦先餵男嬰喝牛奶,她說:「小男嬰好像餓壞了,牛奶喝得很快!」男嬰的衣服及毛巾都來自敏盛醫院,護理人員一眼就認出,表示男嬰的生母姓黃,生產前就情緒不穩,嚷著:「我不要養,孩子要留在醫院!」
嬰裝行李袋中 悶了4小時
警方、社會局調查,黃女沒有婚姻狀況,在桃園獨居;她一月二十二日生產、二十四日留下男嬰獨自出院,醫院二十六日通報社會局,黃女三十日才由社工陪同返院領回男嬰。沒想到隔不到三天,黃女昨晨四點半,到洗衣店將男嬰棄養。
外界質疑,社會局明知黃女有棄養念頭,卻讓她把男嬰帶走,導致再度棄養,若男嬰沒被發現,後果不堪設想。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林怡鎧表示,社工評估黃女狀況穩定,未達高風險標準,之後未再探訪,沒想到竟二度遺棄,會檢討改進。
衛福部表示,各縣市政府幾乎都有提供生育獎勵金,每胎從數千元至兩萬元不等,部分更是每月加碼發放育兒津貼,期許減輕家長負擔,營造友善的育兒環境。
40歲黃姓女子產下男嬰後,竟兩度將其遺棄,上圖為黃女將男嬰裝進行李袋,棄置在自助洗衣店內桌上,被洗衣店監視器拍下棄嬰過程。(記者鄭淑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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