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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不修黨章 難道要退黨?

2014/12/03 06:00

記者施曉光/特稿

馬英九今將卸下國民黨主席身分,但根據黨章精神,兼任黨主席既是黨籍總統的權利也是義務,自詡忠貞黨員的馬英九,若要卸除黨主席職務,必須修改黨章。不修黨章而辭黨主席,將徒增紛擾。

去年十一月的國民黨十九全代會,場外萬「鞋」齊攻,場內當權派強勢壓制異議者,通過總統當然兼任黨主席的黨章修正案,為馬黨權量身打造金剛不壞之體。時間才不過一年,馬英九在未修改遊戲規則的情況下「倉皇離開」,讓人不勝感喟,人算不如天算。

去年七月馬連任國民黨主席後,黨內不斷出現要求馬承諾為九合一選舉成敗負責的聲浪,馬為了鞏固黨權,為己草率量身修改黨章,在黨內引發非議,如今卻因敗選倉皇辭掉黨主席,黨章被晾在一旁,形同具文。

馬推動通過的黨章修正案規定,「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黨籍總統為當然黨主席」,亦即黨魁是黨籍總統無法拔下來的一頂頭箍。如今馬因敗選,急著丟盔卸甲,在未喪失總統職務的情況下,卸除黨主席身分,顯然有違黨章規定,而且在黨章未修正的情況下,除非馬總統「退黨」,否則日後補選產生的新主席,也將出現黨魁正當性的爭議。

馬英九為了個人權力考量而便宜行事的例子還不只這一樁。去年馬英九「第三度」競選黨主席時,也曾經發生過牴觸黨章「連選得連任一次」規定的爭議,最後一樣也是犧牲黨內程序正義。

根據國民黨黨章第四十一條規定,黨章解釋權屬於全國代表大會,在全代會閉會期間,屬於中央委員會,有關主席任期與連任規定的疑義,正確作法應該在公告黨主席選舉之前,召集臨時全代會解釋,或中常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臨時全體會議處理。

但國民黨第十八屆中常會卻逕行解釋黨章,決議馬英九具備連任資格,讓馬可以「先上車後補票」,事後又始終未補行提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而是在辦完黨主席選舉後,遲至去年十一月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才補正程序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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