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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埋油管 卻變成輸送丙烯

2014/08/06 06:00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出示一九九○年的埋管申請書。

經部應負管理責任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曾任高雄市代理市長的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昨出示一九九○年的埋管申請書指出,中油當時是申請設置「油管」,事後榮化卻用以輸送丙烯,事業單位主管機關經濟部必須負起埋管後的管理責任。

陳其邁指出,中油高雄煉油總廠是在一九九○年向吳敦義擔任市長的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申請,在前鎮區凱旋三、四路挖路埋管,申請項目是「左高長途油管汰舊換新市中心段工程」,並未寫明管線是用來輸送丙烯,市府也在當年十二月十五日核准發證。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查出該次油管汰換計畫之用途,直指中油是以名目上的「油管」,掩護九條非法「石化管」;因為只要是輸送對二甲苯、乙烯、丙烯、二氯乙烯、氯乙烯的管路,全都牴觸都市計畫,禁止在住宅區、商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出現,只能存在於特種工業區。

她指出,這次肇事的「福聚」四吋管,就是那次換上的,假「油管」之名,實為「丙烯管」。

陳其邁表示,高市府之後建立管線電腦資訊系統時,中油告知共有三條管線,四、八吋管是油管,六吋是中石化的丙烯管,市府看不到使用者為福聚或榮化的相關資訊。因此,在洩氣的當晚,怎麼都問不到榮化,等中油告知榮化也用來輸送丙烯時,已是氣爆前的深夜十一點半。

陳其邁認為,依「石油管理法」規定,油管埋設須同獲中央與地方的核准,地方政府只是同意讓業者挖路,但這條管的本身還是要先經中央核准。若馬政府堅持要推給地方政府,那就該向當時核准申請的吳敦義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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