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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淘汰恐龍法官 司改成功一半

2019/04/21 06:00

前行政院長賴清德認為,貪贓枉法的司法人員與恐龍法官如果有辦法淘汰,司法改革就成功一半。(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訪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紀念園區,舉辦「用行動帶來希望」新書簽書會;談到司法改革問題,賴說,若有辦法淘汰貪贓枉法的司法人員與恐龍法官,司法改革就成功一半,且淘汰要以「獎優汰劣」為原則。

賴清德說,「獎優汰劣」就是好的司法人員要獎勵,扮演更重要角色,好好推動司法工作、服務人民,表現差的例如貪贓枉法以致司法不公,或是恐龍法官的判決,離人民的生活很遠,這兩類司法人員,會使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要趕快讓他們下台。

賴清德指出,台灣從戒嚴走到民主,戒嚴時期政治力干預司法,讓民主運動人士常被冠上莫須有罪名,進行不公審判,這種司法不公隨著民主化而改善;但民主化後,仍有審判不公、恐龍法官,二○一○年爆發白玫瑰運動,就是抗議恐龍法官,無法符合社會期待。

獎優汰劣 讓好的人員服務人民

賴清德指出,「恐龍法官」沒有完整社會經驗,判決結果與集體社會經驗脫節,人民不能接受,但「獎優汰劣」要怎麼做?第一就是修法建立一套完整機制,司法人員貪污收賄要淘汰,更要建立完整教育訓練,讓法官不只有法律專業,也要有社會經驗。

「從多元管道聘用司法人員也很重要」,賴清德強調,這樣可以解決恐龍法官問題,司法人員若面臨人民不滿,內部也應有改進措施,司法界應自我要求,以符合人民期待;他若當總統,司法改革一定是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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