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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住警器 遭人冒領了

2018/07/29 06:00

台北市內湖一處公寓發生火災,4樓後側廚房起火燃燒,但因裝置的火警器及時發出警報才未釀禍。(記者劉慶侯翻攝)

〔記者劉慶侯、陳薏云/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長期編列預算,針對北市五層樓以下公寓舊宅戶可免費申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或申領金額補助,近傳出疑有里長與戶政人員勾結,利用「人頭」擅向消防單位冒領,侵吞每只市價約五百元的火災警報器。據指出,目前除在台北市發覺冒領情況,因多數縣市也有類似補助方案,故此種情況僅是少數個案,或是檯面下「可做不可說」的普遍現象,各縣市實應詳加查究。

里長、戶政道歉 稱代領保管

據本報採訪得知,有台北市民看到市府宣傳可免費申裝住宅火災警報器,得知自己具申請資格,上月向當地消防分隊請領時,赫然發覺自家名額兩年前就遭「人頭」領走,且具領人根本不在符合申領的名單上。

該位市民向區公所查詢和追問,為何出現不能領住警器的冒領者,竟領走他家的住警器?沒想到隔天轄區里長就帶著一只住警器,與戶政人員登門「致歉」,連稱「是先幫忙代領保管、怕到時候沒有了」,卻未解釋無端出現的具領人是怎麼一回事。

地方人士認為,有里長疑為向市府製造推行安裝的績效,或是企圖中飽私囊,利用人頭冒領住警器後,拿來當餽贈或其他牟利用途。

求安裝績效 或想中飽私囊?

有關人士指出,公寓五樓以下或老舊住宅戶,可申領一只住宅火災警報器,雖是實施多年政策,但許多民眾不知道;至於市府的申領數據,是根據里長提報上來,市府方面恐怕一直誤以為有「高普及率」;建議防弊方面,市府稽查單位應向消防局轄管各分隊、里長、戶政單位分別進行具領者名單核查過濾。

市府規定索取住警器的流程,是先由各區公所依戶籍制訂符合資格的名單,提供給各地里長和消防分隊,只要是名單內民眾,可據以向消防分隊或里長申領,再由里長認證簽注核備和呈報戶政與消防分隊。

消防署表示,二○一三年開始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預算,除離島為定額補助,餘依各縣市財力及戶數給予不同補助比率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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