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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資安 政院要求勿買白牌產品

2018/01/07 06:00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表示,將發函提醒各機關,在採購電腦軟硬體與網通設備時,一定要購買檢驗合格的產品,不要買白牌產品。(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灣資安問題層出不窮,儘管各公務機關依現行規定,採購電腦軟硬體必須是檢驗合格的產品,但基於部分機關可能便宜行事或委外活動所獲電腦軟體等贈品出包,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昨表示,將發函提醒各機關,在採購電腦軟硬體與網通設備時,一定要購買檢驗合格的產品,不要買白牌產品。

另外,在法制層面的規範,行政院已提出「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明定各機關要訂定資安防護計畫,將來若經立院三讀通過,就可依據這項計畫防止機關資料外洩及被情蒐的問題,政院盼立院下會期儘速三讀通過「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這項優先法案。

簡宏偉表示,各公務機關在採購電腦軟硬體等設備時,必須購買檢驗合格的產品,這是行之有年的規定,各機構平日在採購時,應儘量購買依據「政府採購法」裡明定「共同供應契約」的產品;若共同供應契約裡無此產品,也應另行購買合格、認證過的產品。

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簡宏偉舉例,像各機關有到國外出差購買機票的需求,為避免機關個別採購的品質不一,過去就由台銀出來承辦、開標,訂定共同供應契約;現在工業局也有辦理,而電腦的軟硬體及部分網通設備,共同供應契約也有供應。

為防止駭客入侵,甚至軟硬體遭植入木馬程式,簡宏偉說,各機關可做內、外網的實體隔離,並進行網路流量管制,就可防範相關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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