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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種電廠商資格 擬鬆綁為三規模

2017/12/07 06:00

能源局將放寬綠能屋頂方案廠商參加資格,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透露將朝大、中、小規模分級。(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行政院宣布全民綠能屋頂政策,由地方政府遴選廠商建置,經濟部能源局原本要求資本額二億元、設置實績五千瓩等條件,業者質疑門檻太高;能源局昨透露,將朝大、中、小規模分級,並綁定資本額,原則上中央訂出準則,地方政府可保留彈性調整。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綠能屋頂方案既然由政府遴選廠商替民眾建置,希望廠商能夠永續經營,避免出狀況;但原訂資本額二億元、設置實績五千瓩等,確實造成中小型業者無法參與,目前朝「資本額綁規模分級」研議,但仍保留彈性給地方政府決定。

此外,經濟部曾表示,一個案子設置要達五萬瓩才具規模效益,換算下來,等於要整合五千戶住家屋頂,遭質疑難度太高,能源局也研議放寬規模。

李君禮說明,開發區塊可分成大、中、小等級,開發規模越大、資本額相對高,規模較小、資本額就可降低。不過,他強調,將會保留彈性,若地方政府想要分兩級或四級,中央不會反對,主要是訂出準則,最終仍由地方政府決定。

另外,示範驗證階段將選定三縣市、共三千戶優先投入,李君禮透露,除了原本在談的嘉義、台中、台南、彰化和雲林等,也有其他縣市表達參與意願,預計今年底、明年初可望公布。

至於綠能屋頂的躉購費率可獲得一定比例費率加成,李君禮則說,目前尚未拍板,但給誘因是應該的,明年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近期就會召開最終審定會拍板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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