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學生會 可以收會費
教育部長潘文忠。(資料照)
近80萬名高中職生為當然會員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高中職公民教育進一步落實!全國各高中職依法須成立學生會,教育部近日訂出配套事項草案,全國近八十萬名高中職生為當然會員,依意願加入運作,會長由選舉產生、可收取會費,學校亦得補助,而學生會可參加校務會議等學校運作,新規範預計明年上路。
二○一五年全國高中職生串連發動「反黑箱課綱行動」,甚至史上首次自發性串連走上街頭抗議馬政府黑箱修改高中職課綱,開啟高中生自治新頁。
260所高中職 已有226校設學生會
《高級中等教育法》隨之在去年增訂學生自治組織條款,讓高中職學生會正式法制化。新法今年上路,教育部首次統計,教部主管兩百六十所高中職,已有二二六校成立學生會,其中一七一校直接選舉,五十五校間接選舉,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有一八五校,列席有六十一校。
國教署長邱乾國表示,為落實輔導學生會有效經營並發揮功能,近日更擬出「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草案。另預計在一○八年實施的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把學生自治組織明文納入高中團體活動課程。
一校只能一個 須冠學校名稱
草案要求,學校應尊重學生辦理自治事項,學校得補助學生會行政庶務等經費。但草案也規範,一校只能有一個學生會、須冠以學校名稱,收取會費等運作則應訂於組織章程。
北市萬芳高中學生劉品佑支持高中職設學生會,他表示,萬芳高中學生會投票率約六成,每人一年收一百五十元會費,僅少數未交,學生會是為保護學生權益,不只參與校務會議,還和周邊商家談合作,學生付費是應該的。
可參與校務會議 學校得補助
全家盟榮譽理事長吳福濱也樂觀其成,老師、校長、家長都有各自團體,學生成立組織發聲也是天經地義。
但全國校長協會秘書長、安康高中校長謝金城表示,該校校務會議有學生會正、副會長兩名學生代表,可成為校方和學生溝通橋樑,不過也有其他高中因學生間意見很分歧,學生會代表性引發爭議,反成為校務推動困擾,未來全面推動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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