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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脫產成功 投保中心頭痛

2017/09/08 06:00

樂陞獨董李永萍。(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許金龍資產雖被假扣押 但沒收新制恐不利投資人求償

〔記者陳永吉、徐義平/台北報導〕上週投資人保護中心向台北地院遞狀,對樂陞案提出民事求償,也讓樂陞獨董李永萍已經脫產成功的消息曝光;事實上,投保中心也假扣押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財產,但因「沒收新制」去年中開始實施,求償的投資人未來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讓投保中心非常頭痛。

根據高院及地籍資料,李永萍名下位於內湖區的房地產,二○一五年五月僅設有二六四萬元第一順位抵押權,卻在去年八月樂陞案後,再設定二六○七萬元的第二順位抵押權,放貸銀行均是台北富邦銀行,等於李從房產套現兩千多萬元,且因其最值錢的資產就是這棟房子,投保中心在她脫產後假扣押其資產,能拿到的有限。

對照實價與地籍資料,李永萍房產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二四八巷內的「欒樹園」社區,目前僅有兩筆實價紀錄,均在二○一五年,成交價分別為三三五○萬元及三千萬元。

若以債權擔保金額回推,貸款成數若為七成,當初銀行鑑定總價回推約三四○○萬至三五○○萬元,若以貸款八成回推,推估鑑價金額約三千萬元;但李是二胎房貸,能不能貸到這麼高成數不無疑問。

巧合的是,貸款銀行為北富銀,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股權十三%,而李永萍曾擔任台北市副市長。

另外,許金龍資產也已被投保中心假扣押,但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說,如果是「沒收舊制」,當投保中心假扣押被告資產時,只要民事判決確定後,依證交法優先分配給求償的投資人;但新制實施後,為了迅速解決賠償問題,只要刑事判刑確定,「一年內」就要分配被告假扣押的資產,讓有請求權的債權人先登記分配,剩餘的沒入國庫。

如此一來,投保中心代位求償的民事官司動輒打好幾年就慘了,屆時,這些侵害投資人權益的大股東資產都分配給銀行等債權人,對投資人並不公平。不過他說,法務部已經承諾投保中心,將會修法,希望把廢掉的「武功」找回來。

樂陞獨董李永萍名下位於內湖區的房子,在去年八月樂陞案爆發後,已再設定二六○七萬元的第二順位抵押權給銀行。(取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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