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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血汗合法化 變形工時要全廢

2016/07/30 06:00

圖為勞團工鬥不滿勞基法修正案把血汗勞動合法化,26日赴工商協進會抗爭。(資料照,記者羅倩宜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在勞基法中「彈性工時」是指可彈性調整每天正常工時,但不少工會團體認為這根本是把血汗勞動合法化,稱為「變形工時」,主張全都該廢止。

不至於虧本 只少賺一點

團結工聯秘書長黃育德表示,變形工時規定出現各有其背景,最早是因為要將金融、保險等服務業納入勞基法,才制定勞基法第卅條之一「四週」變形工時,二○○○年又為了縮減工時為每二週八十四小時,配合製造業十二小時排班制,及為了淡旺季、急單需求,又增修了「八週」變形工時。

勞基法另有「二週」變形工時,只要適用勞基法的行業都可適用。但部分勞團認為,如今正常工時已經減為每週四十小時,不再有「隔週休」產生的零碎工時,主張這些規定都該廢止。

黃育德說,採用變形工時後對勞工最大的影響就是每天工時會拉長,休息變得不固定,相對來說,勞動強度也增加,這些都在無形中增加勞工的負擔。

他認為,客運業的問題在於「本來已經很彈性」,就他所知,客運業駕駛實際的工時分配都不一樣,有的一週五天每天八小時、有的連上七天每天六小時,薪資計算方式也很複雜,底薪低,但要達到一定載客數或時數才有足夠的薪資水平,國道客運因為近幾年在年節時都有專案檢查,已經改善步入正軌,市區公車違法情況仍普遍,業者多半享有政府補貼,如今被要求守法,應該不至於虧本,只是會少賺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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