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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機構不當對待案 監院糾正桃市府

2023/10/24 05:30

〔記者楊堯茹/台北報導〕桃園市某私立身心障礙機構二○二二年被爆有多名身心障礙兒童遭不當對待,監察委員王幼玲昨表示,桃園市政府對限期改善的認定「流於形式」,輕忽機構內所存在不當對待的系統性問題,肇生延誤送醫爭議,監察院通過糾正桃園市政府。

市府社會局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監察院來文,待收到後對意見部分會虛心接受並檢討,事件發生後,亦針對該身障機構每個月進行輔導查核,包括委請專家輔導或提供專業意見,協助提升內部管理,並且密切追蹤其照顧品質。

監察委員王幼玲、林郁容、張菊芳以新聞稿指出,桃園某私立身心障礙機構於去年上半年陸續發生多名身心障礙兒童遭不當對待,經桃園市政府查處,陸續發現共有三名教保員對多名身心障礙兒童有不當對待情事。

監委指出,同年二月至三月間,桃園市政府裁處兩名教保員及機構罰鍰並限期改善,四月認定已完成限期改善。又再於同年八月間,裁處另名教保員及機構罰鍰,並要求機構限期改善。

監委說,該教保員不當對待事實發生於該年一月及五月間,桃園市政府未引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下稱身權法)第九十二條限期未改善的停業規定,未能及時發現其他身心障礙兒童遭受不當對待,肇生延誤送醫爭議,對於限期改善的認定「流於形式、確有怠失」。監察院昨通過調查委員提案,糾正桃園市政府,並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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