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情堪憫恕? 色保全硬舔小四女童胸部竟獲減刑

2017/12/14 17:27

楊男身為保全,卻對就讀小四的幼女伸出狼爪。(情境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這個保全的真面目是匹狼!新北一名楊姓保全看似道貌岸然,內心卻對社區住戶的幼女小惠(化名)有非分之想,102年間見就讀小四的小惠返家,竟尾隨進入屋內,強脫她的衣服舔、揉胸部,舉止變態,落網後還辯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指望和解,但被小惠以「噁心」拒絕;士林地院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未進一步非禮,「情堪憫恕」,將本刑3年以上的加重強制猥褻罪減刑為1年10月。

楊男102年間在新北汐止一處社區擔任保全,看似忠厚老實、認真負責,獲得不少住戶信賴,但他的內心實則住著一匹狼,對天真可愛的小惠有著遐想,只要看到她就會「性致勃勃」。

102年3月間,小惠與弟弟下課返家,走進社區大門還開心跟楊男打招呼,楊男不知哪根筋不對,突然無法壓抑狼性,尾隨姊弟倆返回5樓住家,並趁著弟弟上廁所,只剩小惠隻身一人之際,強脫她的上衣,並硬舔狂揉其胸。

年幼的小惠無力抵抗,只能大叫「叔叔,不要!」,楊男這才驚醒停止獸行,察覺鑄下大錯,道歉後離去,但傷害已造成,小惠身心受創,不知原應保護自己的保全為何反伸狼爪。

楊男承認淫行,辯稱不知為何犯案,希望賠償求和解;小惠則痛斥「恐怖、噁心」,無法原諒,拒絕和解。

猥褻幼女應加重其刑,但法官認為,案發時只有楊男一人,無旁人可以制衡,楊有親吻阿惠,但沒有進一步非禮行為,自行罷手,人性尚未泯滅;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一時衝動,惡行較輕,判最低徒刑3年仍嫌過重,便引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減輕其刑。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