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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檳榔店強盜性侵還逼迫吸毒 惡男被判18年

2023/04/27 12:26

楊男闖檳榔店強盜性侵女被害人,還逼迫吸毒,屏東地院判他18年徒刑。(情境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男子涉嫌持空氣搶劫檳榔妹,並逼迫被害人施用毒品及發生性關係,楊男事後辯稱是索取欠款,並未性侵,全案經檢方偵辦後起訴,屏東地院今天審結,法官認定楊男強盜性侵及脅迫他人施用二級毒品罪成立,併處18年徒刑,可上訴。

楊姓男子去年4月間凌晨持左輪空氣槍到被害人上班的檳榔店涉嫌搶走8500元,並逼迫被害人到廁所施用安非他命及發生性關係,被害人身心受創,於案發後報警抓人,並至醫院驗傷。

檢方偵辦後,該空氣槍雖經鑑定不具殺傷力,但根據被害人傷勢、監視影像及相關事證,檢察官認定楊男以強迫方式性侵被害人及施用毒品,並搶走金錢,依強盜性侵等罪提起公訴。

楊男則辦稱原告有毒品前科,他是向原告索取欠款,並無強迫原告施用毒品及性侵情事。

屏東地院今天審結,法官採信檢方所提事證,認定楊男犯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14年,又犯以脅迫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刑10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查扣沒收犯罪所得及槍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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