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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屋車等財損 可減稅

2024/10/03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山陀兒」颱風來襲,民眾可能會有房屋、汽機車等相關財物損壞,新北市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可提出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地方稅減免申請;國稅部分,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等稅目也有相關災害減免規定,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八○○○○○三二一洽詢。

在房屋稅減免,稅捐處說,房屋毀損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五成以上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房屋的納稅人可於房屋稅開徵四十天前提出申請。

至於地價稅,稅捐處表示,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要在地價稅開徵四十天之前申請減免。

民眾的汽、機車(一五一CC以上)因泡水受損而不堪使用,可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自災害發生日起的一個月內,憑監理單位核發的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稅捐處指出,被課徵娛樂稅的娛樂業者,若因災害無法營業,可於災害發生後申請扣除因災害導致未營業的天數,按日期比例扣減當期的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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