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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囚骨折女2天性侵4次 更一審改重判

2023/10/02 05:30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南投縣男子莊仁宏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腿骨折女網友,將她載到租屋處後,趁她行動不便,在二天內性侵四次,女網友趁他上班打電話向友人求助才逃離魔掌報案,此案經上訴更一審,撤銷原審認定,改依對身體障礙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而非原審認定的強制性交罪,共四罪,每罪量刑從三年四個月提高為七年二月。

判決指出,二○二一年七月,莊仁宏將透過交友軟體檸檬認識、雙腿骨折家住北部的女子載到南投縣的租屋處,莊男企圖性侵,女子反抗仍被性侵得逞,當天下午、晚上和隔天上午,莊男又三度利用女子雙腿骨折無力反抗,接連性侵得逞,被害女子因行動不便無力逃離,只好拿手機暗中傳訊息向友人求救,並趁莊男外出上班時,由友人搭載逃離魔掌前往警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

南投地院及台中高分院一、二審都認定莊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共四次犯行,依刑法第二二一條第一項的強制性交罪,每罪都量刑三年四月,不過全案經上訴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後,院方調閱醫院資料,發現女子案發當時須輔具行走,容易跌倒,右股骨仍變形、肌肉無力等情形。

更一審認定原審有所違誤,因此撤銷,改判四次犯行,每次七年二月徒刑,不過因此案尚未定讞,因此更一審未定應執行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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