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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污水偷排鳳山溪?高雄水利局澄清:瞬間強降雨過大

2018/08/14 16:48

國民黨市議員李雅靜今質疑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疑似排放廢污水。(照片翻攝自李雅靜臉書)

首次上稿 8/13 21:29
更新時間 8/14 16:48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國民黨市議員李雅靜今質疑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疑似排放廢污水,市府水利局澄清表示,因瞬間強降雨過大,超過廠區2倍設計處理量,為了搶救設備,依規定通報環保局,緊急開啟繞流設施,強調沒有偷排,避免造成民眾誤會。

國民黨市議員李雅靜今天下午3時於鳳山溪旁公園會勘,目睹橋邊1處排水口不斷流出大量黑色污水,質疑鳳山溪污水處理廠代操作人員趁下雨天,將廠內難處理的污泥排出,過程超過半個小時,要求市府水利局、環保局查明清楚。

市府水利局表示,今天上午8時45分因瞬間強降雨,造成雨污水瞬間流入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瞬間水量高達每小時1萬公噸,已超過2倍設計處理量,於9時42分通報環保局,緊急開啟繞流設施,避免廠內進流抽水站、粗撈污機及初沉刮泥機等設備,因淹沒而嚴重損壞。

水利局指出,萬一相關設備若被淹沒,將導致鳳山溪污水處理廠至少14天以上無法正常運作,期間民生污水將無法順利處理,反而造成鳳山溪水質嚴重惡化,影響民生更巨大,依水污法第18條之1規定通報環保局,申請緊急繞流排放。

水利局說,繞流排放初期為黃泥色,與鳳山溪水相近,下午2時45分關閉繞流時,因沉降在管線黑色沉泥流出,導致排放水偏黑,強調沒有偷排,避免造成民眾誤會。

由於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3項規定「前2項繞流排放、稀釋行為,因情況急迫,為搶救人員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重大處理設施,並於3小時內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者,不在此限。」,環保局認定鳳山溪污水處理廠為了搶救設備,有依規定通報環保局,符合水污法緊急應變規範,強調只要程序符合規定,不需要再採水送驗。

水利局表示,上午繞流排放的水色,與鳳山溪水一致。(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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