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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屍案》父低頭說對不起 母否認知情被限制住居

2017/10/20 19:35

林男對自己的犯行坦言「對不起」。(記者黃佳琳攝)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林姓男子於95年初情緒失控,殺害甫滿月的女兒後藏匿屍體,昨天帶著乾屍投案,警方依殺人罪嫌將他逮捕。林男今天下午被押到高雄市立殯儀館相驗前,低頭說:「對不起!」但他的郭姓前妻仍否認知情,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偵辦,並限制她的住居。

警方指出,林男沒有健保就醫紀錄,也不用手機,非常奇怪,依辦案經驗,高度懷疑他仍與郭女同居,準備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之際,他昨午就帶嬰屍自首,證明判斷正確。

警方表示,43歲林姓男子和38歲郭姓女護理師,於94年底生下女嬰,因女方家人不認同,暫時由林男負責照顧,沒想到1個多月後的95年初,女嬰哭鬧不已,他抱著女嬰安撫不成,突然情緒失控,拍打女嬰背部愈來愈用力,最後竟拍打致死。

林男沒有告知家人及郭女,竟以塑膠袋包裹女嬰,藏放在收納箱內,事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但對探視女兒的郭女謊稱,孩子被林母帶走照顧。

雖然郭女一直看不到女兒,仍於隔年與林男辦理結婚登記,生下次女,直到長女即將讀小學前,郭女再度追問,林男才坦承已被他失手打死。

警方表示,林男原本將嬰屍藏在租屋處或工寮床下,也就是只要他到外地工作,就帶在身邊,近年則藏在租屋處的小房間並上鎖,外出就戴口罩掩人耳目。

由於林男無健保就醫資料及手機,讓查訪的警方非常納悶,高度懷疑他仍跟郭女同居,不久前告知郭女,準備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後,林男就帶嬰屍自首,證明判斷正確。

警方強調,林男在案發後十分後悔,卻不捨女兒曝屍荒郊野外,也不願隨便掩埋,所以將屍體帶在身邊,可是又不敢面對刑責,因此隱匿行蹤10多年。

郭女仍堅稱不知情,被檢方裁定限制住居。(記者黃佳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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