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恐法 逼科技公司協助政府
須提供介面技術、加密金鑰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二十七日表決通過中國首部國家反恐怖主義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該法條文之一要求科技公司在電腦介面技術、加密金鑰等方面提供政府技術支援,受到美國等西方國家和企業關切,擔心可能傷害商業利益,進而侵害人權和言論自由。
中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十八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應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外國政府與權益提倡人士說,這點令人困擾。
西方憂傷害商業利益和人權
美國政府多次高分貝批評該法,總統歐巴馬三月間曾說,這類要求將讓中國在美國科技公司的系統安裝「後門」。國務院發言人二十二日再度對此表示「嚴重關注」,擔心這部新法將進一步限制言論、結社、集會和宗教自由。
在記者會上,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被路透記者問到這一點時,舉美國、歐盟等都有因應反恐需要而明訂網路營運商、網路服務商等協助義務的法律為例,聲稱中國反恐法的相關規定與世界主要國家的規定「基本一致」,不會影響相關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也不存在「後門」、侵犯智財權或損害網路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等問題。
反恐法目前仍無法清楚得知其詳細內容,新華社聲稱,通過這部反恐法是「(中國)因應國內恐怖主義,以及幫助維護世界安全的最新措施」,特別是來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伊斯蘭極端主義勢力」恐怖威脅。
賦予鎮壓民主龐大權力
然而,「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地區負責人林偉(Nicolas Bequelin)在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二十七日播出的訪問中指出,中國反恐法在恐怖主義、國家安全、極端宗教等許多問題上的定義都十分模糊,「這就給中國官方鎮壓活動提供巨大空間,將嚴重威脅中國的人權,尤其是在中國的西藏及新疆等地。」
另一問題是此法賦予中國政府無比龐大的權力,使其有權監控在中國營運的電信商龐大的電子資料庫,強迫企業提供解密技術,「這其實是一大侵犯自由的法律,將幫助中國政府維護國家安全,也就是捍衛中國共產黨的統治。」
林偉還指出,美國司法獨立、律師可獨立為當事人辯護、在人權問題上堅守原則,媒體擁有新聞自由,這些都是中國沒有的,「中國的法案從整體上來說,更具有攻擊性,更加模糊、更加威脅公眾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