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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指李顯龍挪公款 部落客恐賠近千萬

新加坡部落客鄞義林(歐新社)

新加坡部落客鄞義林(歐新社)

2015/07/02 06:00

〔編譯顧佳欣/綜合報導〕因批評新加坡公積金制度,被總理李顯龍控告誹謗成立的三十四歲星國部落客鄞義林,一日出席高等法院損失估算審訊。鄞義林當庭三度向李顯龍道歉,但李顯龍認為他的道歉「並不真誠」,李顯龍的律師則說,總理應獲得高於十萬至四十萬星幣(約台幣二二八萬至九一五萬元)的賠償金。

損失估算審訊從一日起一連展開三天,鄞義林與李顯龍一日皆出庭應訊。鄞義林在沒有律師陪同下,一開始就對李顯龍道歉,表示對於可能說過任何構成誹謗的言論道歉,「我非常誠心,我對你已道歉無數次,已經數不清了。」

李顯龍不接受道歉

不過,李顯龍並不接受,指鄞義林上個月又po出文章,顯示其仍在儘可能毀壞他的名聲,他所要求的就是一個好好的道歉。律師更說,鄞義林一方面公開道歉,一方面又繼續散布誹謗言論,透過這樣的惡意誹謗,塑造言論自由戰士之形象。

鄞義林當庭問李顯龍,為什麼他不能對公積金制度有所質疑,李顯龍回應,「你有權討論你想要說的話題,但不能誹謗。」而鄞義林之前提出五千星幣(約台幣十一萬四千元)及一萬星幣(約台幣二十二萬八千元)的賠償金,都遭李顯龍拒絕,鄞義林則表示,按照他的經濟情況,這是所能提供最好的數額,然而先前涉及星國部會首長的誹謗官司賠償金額在十萬至四十萬星幣之間。李顯龍則表示,賠償金額交由法院決定。

整個事件源於二○一四年五月,鄞義林在部落格上質疑星國低收入民眾領到的退休金過低,指政府將公積金轉投資兩家公司,卻沒有告訴民眾,也沒有把利息還給人民,隨即被李顯龍以誹謗為由,一狀告到法院,之後部落格文章被撤下,所引述的新加坡政府網路資料也被刪除。

鄞義林三週後便失去了在醫院的工作,然而透過捐款,共有三、四千人捐出約十萬星幣作為律師費用。高等法院在去年十一月判決鄞義林罪名成立,亦為星國首宗網路文章誹謗罪名成立之判決,法官認為,鄞義林的言論暗示李顯龍不當移用公積金,並命令鄞義林為李顯龍付兩萬九千星幣(約台幣六十六萬元)的律師費。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法新社)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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