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判15年 罰金3.8億
2018/10/06 06:00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被控犯下收賄等十六項罪名的南韓前總統李明博,五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罰金一三○億韓元(約三.八三億台幣),並將追徵其犯罪所得八十二億韓元(約二.四二億台幣)。他以反對法院同意讓電視直播庭審過程和健康因素為由,未出庭聆判。他全盤否認犯行,其律師稱一審判決結果「令人非常遺憾」。南韓韓聯社報導,律師將與李明博討論後,於八日決定是否上訴。
史上第四位入獄卸任總統
針對登記在李明博胞兄李相得名下的汽車零組件公司「DAS」究竟由誰掌控,一審做出判定,認定係李明博實質擁有,且將公司資金中飽私囊。自二○○八年四月八日後,南韓三星集團旗下的三星電子替DAS在美國打官司時代墊的訴訟費五二二.二萬美元,一審也認定大部分屬於行賄。李明博以其總統權力特赦該集團會長李健熙,形成對價關係。另外,李明博被控收受南韓情報機構「國家情報院」的「特殊活動費」以及該院前院長元世勳的賄賂,亦被判有罪。
七十六歲的李明博自四月九日起在押,他於二○○八至一三年擔任總統,繼全斗煥、盧泰愚及朴槿惠之後,淪為南韓史上第四個身陷囹圄的卸任總統,這四人目前都尚在世。李明博二○○九年擔任總統時,與現任總統文在寅交情甚篤的前總統盧武鉉因被控貪污而遭偵訊,盧武鉉並因此自殺,故李明博指控文在寅對其「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