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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生保護」強制結紮 日婦請求國家賠償300萬

日本一名60多歲婦人今日控告政府以「優生保護法」名義,強迫進行絕育手術,要求日本政府賠償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5萬元)。圖為過去日本民眾抗議「優生保護法」上街遊行。(圖取自Japan Times)

日本一名60多歲婦人今日控告政府以「優生保護法」名義,強迫進行絕育手術,要求日本政府賠償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5萬元)。圖為過去日本民眾抗議「優生保護法」上街遊行。(圖取自Japan Times)

2018/01/30 20: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一名60多歲婦人今(30)日控告政府,在她被診斷出患有精神疾病後,1972年被日本政府以「優生保護法」強迫實施絕育手術,事後未提供救濟,且嚴重侵害基本人權,要求日本政府賠償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5萬元)。厚生勞動大臣加藤勝信被問及此訴訟時,以「還不了解訴訟細節」為由,拒絕評論。

綜合媒體報導,該名婦人的精神疾病是因幼年手術麻醉的後遺症,但仍遭政府以優生保護法強迫進行絕育手術,當年她才年僅15歲。去年7月,婦人取得的診斷書記載絕育原因為「遺傳性智能障礙」,但她的家族都沒有相關病史,家屬質疑是醫生為通過當時的優生政策審查而捏造。今她以日本政府未提供救濟措施,且嚴重侵害基本人權為由,向日本政府求償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95萬元)賠償金。

厚生勞動大臣加藤勝信被問及此項訴訟案時,以「還不了解訴訟細節」為由,拒絕評論。

日本優生保護法奠基於優生學,制定於1948年,是為防止生育出有缺陷的後代而制定,後於1996年廢止。該法也時常被引用於限制身障及精神疾病等殘疾人士的生育能力,據日本律師協會統計,約1萬6000人因優生保護法遭到強制絕育。德國和瑞典也有類似的優生學法律,但都已向受害者道歉並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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