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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失戀共和國〉所有過不去 都將成為過去

2014/11/16 06:00

文/肆一

一個男人的告白:「受了傷並不丟臉,甚至傷疤也可以當作是一種戰績,但若是把它拿來當作是愛得深的證明,就太幼稚了。」

「哪有那麼容易可以忘掉一個人,如果這麼簡單就能忘掉,那一定就是愛得不夠深,不是嗎?」你在書裡看到這樣的句子,耳朵彷彿聽到嘶吼,聲音轟隆隆。你先是有點驚訝,跟著像是看見了以前的自己。

留在原地等愛回頭 用淚水證明情意

你清楚知道,這句話其實並不真的是一種責怪,而是一種求饒。因為,你也曾是那樣的人,也曾有那樣的想法。因為他離開了,所以就堅持等在原地不走,這樣若他想回來的話,立即就可以找到你。你把淚水當作是對他的一種召喚,成天以淚洗面。你沒有想要傷害自己,而是如果他不要你了,那你也就不打算珍惜自己了。他是你愛護自己的理由,即便他轉身了都還是,你的進退都還在他身上,你沒有想過其他可能,也不打算去找其他的可能,所有你想要的,你也只想要他給予,即使遍體鱗傷也毫不在意。你經歷過這些,所以明白。

誤認愛深所以傷重 原來只是偏執自憐

那時候的你,總以為就是因為愛得愈深切,所以才會傷受得愈是重,因此你不以為意,也不以傷疤為恥,甚至,還當它是一種炫耀。即便嘴裡說著想忘掉,但心裡卻緊抓著不肯放。因為,你把痛的程度與愛的深淺畫上等號,愈是痛不欲生,心裡面就愈是隱隱感到驕傲。你寧願自己愛得濃烈,也不要清淺,你是這樣去看待著自己的愛情。你為自己的專心一致感到驕傲。可是一直到大了點之後,你才發現這裡頭包含最多的從來都不是愛的深淺,而只是自己對愛的偏執而已。

迷信眼淚與心碎 因而招惹悲傷戀情

一個人怎麼去理解愛,愛就會用同樣的方式回應你,就像是那些拉扯與自憐,最後都會再回到自己身上。再後來你才能理解這件事。就像你曾聽過一句話:「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會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原來就是這個意思,因為自己迷戀悲傷的情節,迷信眼淚與心碎,所以跟著就會招惹到這樣的愛情。可是,受了傷的人,總只顧著自憐,而忘了該往他處張望,才會以為這是唯一的選擇。你這也才驚覺,這竟是一種「物以類聚」,一直站在陰影底下的人,怎能冀望可以曬到太陽,在某次你看到鏡中蒼白的自己,才意識到這件事,不健康的心情報應到了你的身上來,你不僅愛情面目全非,就連面容也都已經模糊,只剩下一張一眼就看穿的受難者姿態,它成了你的標誌,你驚嚇不已。

好過或不好過 都是自己的選擇

當初你以為他已經奪走了你的最好,但沒想到是自己雪上加霜,連自己都不站在自己這邊。

跟著你才懂了,傷痛或許是證明了愛過,疤痕也可以是走過的痕跡,但卻不是用來當作慰藉的工具。身上的傷疤,遠不如心裡的豁達。你以為只要他離開,自己就會不好,卻忘了,現在的自己已經不好。你終於大夢初醒,

但也只有真的走過了這一段,才會明白所有愛裡的悲傷,不管是淚水或心碎,如果你願意,其實都能讓它過去。你可以把它們當作是一種經過,而不是最後的結果,而你口中的「身不由己」,其實都是自己的選擇。所有的悲喜其實自己都可以是個守門員,為自己篩選。你也是這樣走過來的,所以更相信只要自己願意,所有的過不去,都可以過成一種回憶。

終於你已經不用再把傷疤當成是愛的證明,也不再把回首當成是一種未來,而是開始走在陽光底下,讓它蒸發一身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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