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灌鉛裝假槍闖關 刑事局通槍管追槍煞

制式克拉克槍管3支。(記者邱俊福翻攝)

制式克拉克槍管3支。(記者邱俊福翻攝)

2016/05/11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陳姓男子等3人,涉嫌自美國關島攜帶走私制式克拉克槍管3支,為規避查緝,特別在槍管內灌鉛,刑事局國際科查獲後,認為陳嫌有槍械等前科,在檢察官支持下,首度採「還原物證最原始樣貌」方式,用噴槍熔化鉛塊,打通槍管後,認定是制式槍管,依槍砲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國際科表示,數月前接獲線報指出,居住在桃園市的陳嫌將走私槍械回台販售,經追查發現陳嫌夥同李姓、王姓友人同行赴關島,今年3月9日,趁陳嫌等3人回國時,在桃園機場攔檢,果在同行王男隨身行李中發現3支克拉克槍管,但槍管內有金屬鉛阻塞物,經海關檢視後,認該槍管無法使用,轉交國際科扣押。

警方認為,陳嫌等人以夾帶方式,走私內含金屬鉛阻塞物的制式槍管回台,再於零件抵台後,意圖組裝為槍械使用,且槍管為槍械主要零件,若刑事鑑識中心就物證「現況」做鑑定,會因槍管內有阻塞物,而做出不具殺傷力的鑑驗結果。

但檢警考量陳嫌等人是假借合法名義,從事走私零件,經與承辦檢察官討論後,拋棄保持物證「現況」的思維,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協助下,將槍管打通,並完整記錄排除鉛塊的過程,「還原物證最原始樣貌」,最後將全案函送檢方偵辦,以便追究嫌犯走私槍枝零件刑責。

槍管溶鉛。(記者邱俊福翻攝)

槍管溶鉛。(記者邱俊福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