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空皮夾 被當賊法辦
2015/05/22 06:00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48歲羅姓業務,今年1月在新北市泰山區的公司前打掃時,撿到一只空皮夾,他透過皮夾內名片,聯繫蘇姓女失主,物歸原主;但當時新莊分局泰山分駐所早依竊盜案件受理,警方事後將皮夾送往採證,卻因警員疏失,未將羅男指紋排除,將羅男當成竊盜嫌疑犯函送,好心助人,卻被當成竊盜犯,讓羅男氣得大罵:「真是離譜!」
新莊分局表示,該名警員因資歷較淺,經驗不足,才犯下錯誤,將會處分警員。
今年1月中旬,32歲蘇姓女子騎車至泰山明志路,離去前將皮夾放在機車坐墊底下,回來時發現置物箱遭人撬開,皮夾失竊,隨即報案;隔日早上,羅男在自家公司前打掃,拾獲蘇女皮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