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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女情傷蹺家 閨蜜陪餓4天

林童(右)與李童(左)被找到時,已四天未吃,且未換衣服,發出異味(圖經變色處理)。(記者吳政峰翻攝)

林童(右)與李童(左)被找到時,已四天未吃,且未換衣服,發出異味(圖經變色處理)。(記者吳政峰翻攝)

2015/03/29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12歲林姓小六女童,日前與男友大吵一架,難忍分手情傷,跑到李姓「閨蜜」家聊天,兩人從感情談到家庭,因不滿父母管教方式,竟相偕蹺家,流浪2天就花完身上的錢,等到第六天被警方尋獲時,已經4天沒吃東西,幸好健康無礙。

林、李兩女童為同校隔壁班同學,因家庭關係,住在學校安排的宿舍內,林童去年透過朋友認識了20歲的男友,2人交往數個月,感情逐漸冷淡,本月初男方提出分手,林心情沮喪,上課都紅著眼眶,同寢閨蜜李童每天陪在她身邊,卻無能為力。

學校未提供假日住宿,本月21日星期六,2人分別返家,惟林童依舊心情不好,便趁雙親晚上熟睡時溜到李家訴苦,聊到父母禁止交男朋友一事,李童心有戚戚焉,連夜一同蹺家。

由於2人身上僅剩100元,只得四處投宿,但因未成年,沒有朋友敢冒風險提供住宿,最後一位住在七堵的19歲黃姓男子好心騰出家中空房間給她們住。

基隆市警四分局偵查隊接獲雙方家長報案,查看她們的臉書,發現更新日期停在本月14日,沒最新消息,轉而搜尋臉書好友,並依IP位址,一個個登門查訪,找了15個人,6天後才找到她們。

2女童表示,第二天就把身上的錢花光,打零工的黃男本身也沒有閒錢,她們只能挨餓,到第6天實在受不了,準備回家,剛好員警找上門,省了一趟返家車費。

雙方家長在警局見愛女先破口大罵,接著補上一句「要吃什麼啦?」顯示愛之深責之切;員警原欲以虞犯將兩人送往少年法庭,但家長求情,表示回家不會再責難,警方才讓他們以監護人身分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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