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殺警案 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2014/09/05 06:00
最高法院分案審理
〔記者錢利忠、項程鎮、張筱笛/台北報導〕上月25日,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殺警案死囚鄭性澤提起非常上訴,這也是他接任總長後提出的第一件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已分案審理中。
鄭案從95年至101年間,歷經22次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均被駁回,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及廢死聯盟成員,今年4月赴最高檢察署,請求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
顏大和昨表示,此案有2疑點須查明,首先是彈道鑑定人的專業知識待調查;第二是被告自白取得有無違背程序須釐清,因此提起非常上訴。
冤獄平反協會肯定
羅秉成昨天表示,冤獄平反協會2年多前成立後,接下「冤字第一號」鄭性澤案,此案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兩度駁回,感謝顏大和重視,期待最高法院審慎處理。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律師團閱卷後,懷疑鄭性澤遭刑求逼供,當時員警殉職,警界一片哀傷,恐亟欲替同仁伸張正義,才找鄭當代罪羔羊。
本案發生在91年間,鄭性澤與友人羅武雄到台中KTV狂歡,羅不滿坐檯小姐太少,怒開4槍示威,豐原警分局警員蘇憲丕到場後爆發槍戰,蘇中彈殉職,羅也遭擊斃。
鄭性澤及2名在場證人警訊時供稱,鄭朝中槍倒地的蘇員補開2槍,3人事後翻供,反控警方刑求逼供,最高法院不採信,95年判鄭死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