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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家族爭產 4子告贏繼母

2013/01/29 06:00

判繼母應支付1100萬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麗華集團已故大股東、台灣羽毛公司創辦人黃榮圖13年前過世後,其子女與繼母爆發爭產風波,黃明仁等4名大房兒子認為繼母朱麗碧母子3人霸占父親生前借名登記的11萬股台羽股票,台北地院判決,朱婦母子應依照黃榮圖的遺願,將股票還給4子,但因朱婦已將股票脫手,法官判朱婦母子應支付等值的1100萬元給黃明仁等4人。

黃榮圖與早逝的第一任妻子育有黃明山、黃明堂、黃明仁、黃明煌4子,與續弦妻朱麗碧育有黃志隆、黃志廷2子。黃明仁等人主張,父親生前由律師見證預立代筆遺書,其中1條載明,登記在朱麗碧母子3人名下的11萬股台羽公司股票,「應全部轉移給黃明仁等4子,分配比例由黃明仁等4子自行協調」。黃明仁等4人以此認定父親是把股票借名登記二房3人名下。

朱麗碧母子認為這些股票也是黃榮圖遺產的一部分,不願還回股票,要求按比例均分。黃明仁等4人認為應以父親遺囑為依歸,訴請法院確認後母朱麗碧母子3人沒有分配這筆財產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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