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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願發威! 教會贏得神父遺產

2012/08/12 06:00

國有財產局主張管理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前衛道中學董事長曹立珊神父,以99歲高齡過世後,國有財產局主張為其遺產管理人,曹神父所屬的「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則提告,指曹早已立下「貧窮願」,將一切財產歸該會所有;法官傳喚衛道中學校長及天主教台中教區副主教等人作證,證實神父必須立下誓言、將財產歸於所屬教會,判耀漢小兄弟會勝訴。

曹立珊神父1913年出生於中國河北,1935年發願成為神父,來台後在台中市建立「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會院及初學院,並擔任台中市衛道中學及育仁小學的董事長等職務,退休後回歸耀漢小兄弟會,直到去年1月過世。

擁4筆土地1棟屋

曹神父終身未婚,並無子孫,他過世後,位於台中市北區的4筆土地及1棟房屋,國有財產局主張為其遺產管理人,但曹神父所屬「天主教耀漢小兄弟會」提告,以曹神父在世時已立下「貧窮願」,財產全歸該會所有,並提出曹神父親筆簽名的「死因贈與契約」(指贈與人死亡時始發生效力之贈與)做為證據。

神父在世都發過願

法院審理時,國有財產局認為該契約大都為電腦打字字體,只有簽名部份為手書,不符合「自書遺囑」要件——自書遺囑者,應自書(親筆書寫)遺囑全文。但法官傳喚天主教台中教區副主教徐世昭出庭作證,他表示,每位天主教神父在世時都發過願,死後將遺產贈與其所屬教會,這是天主教眾所周知之規矩;衛道中學校長陳秋敏也表示,神父、修女入會後,就沒有私人財產,其發願死後將名下財產贈與教會,沒有例外。

法官審理後,認定依天主教之教義及習慣,這份死因贈與契約成立,判耀漢小兄弟會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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