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斗南公所開源 標售百年古寺

斗南鎮公所標售寒林寺公告。(記者黃淑莉攝)

斗南鎮公所標售寒林寺公告。(記者黃淑莉攝)

2009/07/22 06:00

信徒罵 乞丐趕廟公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另類開闢財源?雲林縣斗南鎮公所要公開標售已有百年歷史的寒林寺,底價3000萬元,信徒大罵「乞丐趕廟公」,指稱日治時代寒林寺將廟地捐給公所,現在反而要出錢買回,廟方決議28日不會前往投標。

寒林寺位在台1線省道旁,建廟已100多年,斗南鎮公所於本月14日張貼標售公告,寒林寺所在地的2筆土地,為商業區建地,面積約500坪,以公告現值標售底價為3000多萬元,28日開標。

民國93年斗南鎮公所因債台高築,鎮代會要求公所清查鎮有土地標售,意外發現寒林寺所在地的2筆土地的登記所有權為鎮公所,因此發函給寺廟管理委員會,要求廟方拆除建築物歸還土地,廟方堅持土地是日治昭和年間由廟方「寄附」(捐贈)給「斗南街」(當時的鎮公所)。

之後斗南鎮公所依雲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向法院提出寒林寺佔用公有土地,追繳5年土地使用費之訴,一審鎮公所勝訴,寒林寺要支付259萬元給公所,廟方不服提出上訴,並提出鎮公所於74年10月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去年台南高分院認為,當初公所同意廟方使用該土地,屬於使用借貸關係性質,無理由要求廟方給付補償金,判決廟方勝訴,但裁定土地所有權為鎮公所。

由於寒林寺為斗南民眾信仰中心之一,為解決土地問題,地方仕紳居間協調後達成共識,由廟方捐贈公所3000萬元,公所再把2筆土地贈與寒林寺,又因寒林寺不是財團法人單位,贈與恐有爭議,研議後斗南鎮公所決定以現況公開標售。

廟方管委會拒投標

獲悉公所要標售寒林寺,管委會委員及信徒錯愕大罵,多名老信徒更說:「咁有人買嗎?」依規定寒林寺有優先購買權,但管委會決議28日不會前往投標。

斗南鎮公所強調,由於該2筆土地多次被審計部糾正,不得已才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會再積極與廟方人員溝通,標售所得款項也會用於地方建設。縣政府民政處則說,希望公所與廟方能和諧解決。

「乞丐趕廟公」!寒林寺早年捐地給斗南鎮公所,現公所竟然要標售寒林寺,令廟方及信徒錯愕。(記者黃淑莉攝)

「乞丐趕廟公」!寒林寺早年捐地給斗南鎮公所,現公所竟然要標售寒林寺,令廟方及信徒錯愕。(記者黃淑莉攝)

寒林寺管理委員會提出日治時期的地籍資料,證明32地號是廟方寄附(捐贈)給公所。 (記者黃淑莉攝)

寒林寺管理委員會提出日治時期的地籍資料,證明32地號是廟方寄附(捐贈)給公所。 (記者黃淑莉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