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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2度酒駕被逮 還亮證稱自己人

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警員陳正雄二度酒駕被逮。(資料照)

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警員陳正雄二度酒駕被逮。(資料照)

2018/02/25 06:00

〔記者陳薏云/台北報導〕有酒駕前科的台北市警中正二分局警員陳正雄,23日凌晨休假騎警用機車去載女友,因騎車左右搖晃,遭新北市永和警方攔查,陳亮出警察證,希望看在「自己人」份上能網開一面遭拒,最後酒測值0.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51歲陳員是警備隊員,借調偵查隊負責拘留所勤務,22日輪休,晚間與友人相約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的薑母鴨店用餐,飲用兩瓶啤酒後,23日凌晨騎警用機車到樂華夜市找正在上班的女友,行經永平路時,被轄區員警發現騎車搖晃,遭到攔查。

騎車搖晃遭攔查

陳員先出示警察識別證示意是「自己人」,希望不要酒測,員警仍堅持施行,陳多次吹測均無法測出酒測值,耗了近一小時,直到攔查員警告知:「再故意用舌頭堵住出風口,我們就直接開拒測單。」陳員擔心拒測公務車會遭查扣,這才配合酒測。

陳員並非第一次酒駕,2012年從南港分局調到中正二分局時,就因酒駕被記大過一次,沒想到再度酒駕。

被降調 任門衛勤務

中正二分局召開重大風紀案件狀況檢討會,先將陳員從偵查隊調至警備隊,不許配槍,擔任側門門衛勤務,公車私用部分則記一小過處分;警方表示,未來公共危險罪判決確定後,將再進行懲處及調離中正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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