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好心收留 學徒睡他13歲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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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飼老鼠咬布袋!陳姓泥水工受僱當學徒,老闆疼他,提供吃、住,但他竟背著老闆,2年內與老闆13歲的女兒小玉(化名)發生20次性行為。基隆地檢署偵結,依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起訴他。
30多歲的陳姓泥水工,前年,受僱在1家公司工作,老闆欣賞他,提供他在自己家吃、住,與老闆娘、老闆13歲的女兒小玉一起生活,一住就是1年多。
今年4月間,陳男因故離職,老闆才發現陳男住在他家期間,瞞著他與小玉交往,還與小玉發生多次性行為,氣得控告陳男性侵。
檢察官調查,陳男坦承確實與小玉發生多次性行為,次數多到記不得,但他從未強迫小玉;還說,因怕被老闆發現,都會回去住處才與小玉發生性行為。
小玉告訴檢察官,陳男與她發生20次性行為,但她並未受迫。不過檢察官認定,儘管小玉雖未受迫,卻年僅13歲,依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將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