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夜店殺警案女法官 遇襲受傷
〔記者楊國文、劉慶侯/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審判長曾淑華大前天中午用餐後,徒步返回高院,卻在最高法院附近人行道,遭身穿黑色連身洋裝的女子從後方推倒,拉扯頭髮後逃離,曾淑華跌倒,兩腳膝蓋挫傷流血,忍痛走到高院民事庭向法警求救。
遭推倒 願原諒偷襲婦
曾淑華是審理台北市夜店殺警案的二審受命法官,該案被告多達66人,一審時被判有罪,曾淑華遭襲是否與她在二審承審此案有關?受高度重視。案發後,高院派專人貼身護送她返家,轄區中正一分局昨晚組專案小組偵辦。
曾淑華大前天庭訊到中午結束,下午1點半外出用餐,餐後從桃源街走到貴陽街,要回高等法院辦公室。約下午2點20分,她走在最高法院附近人行道,聽到身後傳來一聲吼叫,隨即遭外力從背後猛推,她因而倒地。對方用力拉扯她的頭髮後快速逃逸,因推力甚猛,曾淑華跌倒時,兩膝挫傷流血,走路會痛。
曾淑華說,事出突然她一時楞住,回神後,只見對方背影,是穿黑色連身洋裝的女子,但她無力去追,勉強走到高院民事庭求救。警方和高等法院調閱博愛特區暨法院周邊的監視器,掌握女子臉部畫面,曾淑華看過,但不認識對方,應非她審理案件的當事人。
曾淑華說,無論婦人為什麼原因攻擊她,都不想計較,過了就算了,「原諒她」。
警方昨晚指出,曾淑華遇襲後,透過法警室向介壽派出所轉達通知,派出所派員赴高院了解案發經過,但曾淑華未製作報案筆錄,也未提告。
因曾淑華向警表達「不願提告」、「只想了解被打原因」,且全案是「告訴乃論」,派出所遂「簡單處理」,未通報分局偵查隊偵辦,但警方高層昨知悉後不滿,要求儘速查明。
北院今年4月審結夜店殺警案(刑警薛貞國被圍毆致死),66名被告被判有罪,刑期自2月至13年不等。其中周譽騰等16人為殺人罪,刑期10年至13年,富少曾威豪等7人為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判7年至9年半徒刑,其他43名被告多是到場助勢者、聚眾,部份人認罪而獲緩刑。
全案66名被告全部上訴高院,由高院審判長曾淑華任受命法官,因被告人數眾多,自7月以來,幾乎每週都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