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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買就酸沒愛心 5學生強迫推銷賺獎金

6人身上被起出獎金憑證。(記者李容萍翻攝)

6人身上被起出獎金憑證。(記者李容萍翻攝)

2016/10/03 06:00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23歲王姓男子與5名15歲至20歲的學生,在中壢火車站前商圈,假借愛心名義強迫推銷商品,被害路人向警方指控,聽完推銷若不買單,卻遭嗆「沒愛心」、「買不起」、「不買不早點講」,感到很不舒服。警方勸導無效,前天帶回6人,訊後昨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近日獲報,中壢火車站周邊、麥當勞附近等處,有成群年輕男女當街攔阻路人,強迫銷售愛心手環等商品,被害路人指稱,剛開始對方以「可以耽誤你一些時間嗎?」近身推銷,但聽完推銷若不買單,卻頻遭推銷員白眼,讓過往行人感到困擾。

警方曾規劃勤務,勸誡這群住在新北市的年輕男女,別再向路人強迫推銷及兜售商品,不料他們仍利用假日至中壢車站周邊的中和路、中正路、公車站、中平商圈等地推銷,持續勸導無效,中壢派出所所長黃一航前天下午祭出鐵腕,率員分兩梯次帶回4男2女,包括王姓主嫌與5名學生。

警訊時,王嫌坦承銷售的商品,並無愛心捐贈之實,他們販賣無廠牌的潮流手環、一個300元,由學生成員以愛心名義對路人推銷商品,為提高銷售額,還設計獎金制度。

渾不知觸法 5生被依社維法裁罰

警方表示,假愛心名義強迫推銷商品,觸犯刑法強制、詐欺罪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若當事人拒絕購買還被脅迫消費,更將觸犯恐嚇罪嫌;此案因無被害人提告,因此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社維法79條規定,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處新台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涉案學生說,「不知道此舉違反社維法」,由於打工陷阱多,警方提醒學生,應慎選合法登記的公司行號打工,以免誤觸法網。

年輕男女假借愛心名義強迫推銷的塑膠手環。(記者李容萍翻攝)

年輕男女假借愛心名義強迫推銷的塑膠手環。(記者李容萍翻攝)

中壢警方在中壢火車站前查獲年輕男女假借愛心名義強迫推銷塑膠手環,共帶回6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記者李容萍翻攝)

中壢警方在中壢火車站前查獲年輕男女假借愛心名義強迫推銷塑膠手環,共帶回6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記者李容萍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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