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女老師 前新黨立委陳一新被判刑3個月
2011/09/13 17:1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新黨立委陳一新被控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汀州路時,撞傷正在過馬路的南華高中郭姓女教師,台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陳一新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目前是淡江大學美洲研究所教授的陳一新,在庭訊時辯稱,郭女車禍受傷是她自己撐傘走路遮住視線,才會被他的車子撞到,當時他已依交通規則開車,盡到注意義務,應予免責。
但法官採信郭女主張,認為車禍現場沒有大型遮避物,陳開車未注意前方路況,也未讓行人先通過行人穿越道,郭被撞倒在地,陳未查看郭傷勢,事後否認犯行、又未達成和解,應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