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超標控華航惡意解僱 機師敗訴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華航A330機隊前傅姓機師,遭華航認定勤前飲酒已違反「飛航組員獎懲規定」,予以解僱;但傅男認為,酒測雖超標,經他主動要求進行血檢,判定酒測值為0,華航仍予以開除,除了質疑呼氣式酒測氣存在誤差外,更懷疑華航意圖濫用他時任機師工會代理理事長身分,藉故發揮,提告請求撤銷裁決。台北地院認定,華航解僱合法,駁回傅男請求,可上訴。
傅男指出,他前年7月11日清晨赴高雄小港機場報到,準備執行高雄飛上海航班任務,勤前依華航內規進行快篩酒測,再於當日上午6時31分進行標準酒測氣呼吸測試,測出酒精濃度數值為0.11毫克,雖超標0.1毫克,但他隨即要求進行血液檢測,醫院判定他體內未檢測出酒精,但華航仍依違反「飛航組員獎懲規定」,將他解僱。
傅男後來提告撤銷裁決訴訟,他說,醫院判定他酒測值為0,可見呼氣式酒測檢測結果並不精確;且華航與機師工會間因諸多議題有所爭執,遇到他酒測超標發生明顯爭議時,竟意圖濫用他時任機師工會代理理事長身分借題發揮,企圖影響社會對機師工會觀感,不顧血檢報告判定酒測值為0的事實,逕行解僱,屬於不當勞動行為。
華航辯稱,傅男行前曾酒測4次,包含快篩與精密檢測,均驗出酒測值均超標,且他也承認飛行前一天傍晚與副機師在小吃店聚餐且有飲用啤酒,加上醫院檢驗報告所載檢驗結果為小於10mg/dL毫克,並非0,而該醫院檢驗血液酒精濃度下限為10mg/L毫克,換算吹氣酒測值為低於0.05毫克,無法得知精確數值。
華航也說,傅男雖自稱從前年6月29日起擔任代理理事長,但該人事訊息是公告在工會封閉式網站中,華航無從得知,且工會隔日發函給華航時,仍署名前理事長姓名,否認意圖濫用傅男工會幹部身分而借提發揮。
法院依據小吃店監視器畫面認為,傅男確實在執行勤務前13到11小時飲酒,且華航對傅男實施酒測過程符合相關規定,因此可依「飛航組員獎懲規定」,解僱傅男;此外,傅男並未提出證據證明他參與工會活動過程中,有與華航發生激烈爭議等,最終認定華航解僱傅男合法,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