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屍女背包客吸乳 露營區負責人退警父被判刑
首嶺優號露營區。(取材自網路)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大生小梅(化名)自助環島旅行到新竹縣知名的首嶺優號露營區過夜,警員退休的負責人父親謝男趁邀宴之際對她灌酒,再撿屍回單人帳篷脫衣吸乳企圖性侵,事後謝男於檢警調查時竟稱是小梅主動求歡,用上衣把他的頭罩在她的雙峰間磨蹭,還稱小梅不想繳300元營地費才誣陷他;所幸小梅保存完整受侵害證據,鑑驗出胸部留有謝男唾液,檢方起訴移審新竹地院時,謝男才坦承犯案並與被害人和解,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嫌判謝男徒刑10月,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6年前警員退休的謝男,現為新竹縣尖石鄉首嶺優號露營區負責人父親,女大生小梅因單人自助環島旅行,去年5月間入住營地,在營區架設單人帳篷後,因謝男相邀,小梅到謝男居住位於營區旁的屋內用餐,謝找來姪子帶下酒菜助興,小梅也找露營場認識的友人作陪,4人把酒言歡。
當晚9點多,小梅喝完5到6杯高梁酒後不勝酒力,表示要先回帳篷休息,到廁所嘔吐後,謝主動攙扶小梅回她的單人帳篷,進帳後竟起色心,趁小梅神智昏沉之際,先對小梅隔著衣服摸揉胸部,接著掀衣搓乳、吮吸乳房,接著企圖強脫褲子,小梅驚嚇酒醒,嚴詞喝斥,謝才離開帳篷。
事後小梅提告,謝於檢警偵訊時一度辯稱小梅為了不想繳營地費用300元才亂講的,聲稱當時是小梅自己撲過來,用上衣罩他的頭以乳房磨蹭臉部,他拒絕小梅求歡。然因鑑驗報告不利於謝男,因此檢方依乘機猥褻罪將他起訴,全案移審新竹地院,謝男才坦承不諱。
法官認為謝男不思自制,為逞一己私欲,竟利用女大生酒醉身體無力、神智暈迷不知抗拒之際,趁機猥褻,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然因事後與被害人已達成和解,並已取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女大生遭猥褻後3天,有網友在首嶺優號的臉書頁面上po「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取材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