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屏縣議員林采穎涉賄 檢方偵結起訴
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采穎。(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國民黨屏東縣議員林采穎因涉賄被羈押近2個月後,昨以30萬元獲得交保,屏東地檢署認為林采穎賄選事證明確,除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外,今天並以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
屏東縣第15選區(牡丹鄉為主)縣議員當選人林采穎,因選前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選被查獲,屏東地檢署於去年11月21日向法院聲押獲准,全案昨天偵結,林采穎經移審屏東地院後,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
屏檢調查,林采穎多次向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違反選罷法中的行賄罪,應提起公訴;在此之前,屏檢已先對林采穎提起民事選舉無效之訴,後續發展備受地方政壇矚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