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吃不到」14歲小女友 性侵犯帶刀到宜蘭散心

潘男被送回台東刑大。(記者林敬倫攝)

潘男被送回台東刑大。(記者林敬倫攝)

2019/01/11 14:31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台東縣25歲男子潘俊皓因性交罪受保護管束,必須穿戴電子腳鐐,不料,潘疑因與14歲小女友分手,「吃不到」心情不佳,昨日下午2點在台東偷了機車後出發一路往北,4點在花蓮破壞電子腳鐐後,晚間8點抵達宜蘭員山鄉,帶著一把刀住進夫妻檔網友家;警方今透過手機電話及app通訊軟體定位後,於宜蘭員山鄉逮到人,並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潘俊皓曾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犯下強制性交罪嫌,遭判6個月徒刑,假釋出獄後,仍需戴電子腳鐐,但昨天下午2點多,潘在台東鹿野偷機車後出發,4點多到花蓮時破壞腳鐐,晚間8點到宜蘭員山鄉,找一對夫妻檔網友借住廚房地板,警方透過監控通訊軟體與手機定位追蹤,今上午11點50在員山逮到人,逃亡過程中潘加了2次油。

警方破門後,發現潘睡在夫妻檔家的廚房巧拼上,僅蓋一件薄被單,身體捲曲,警隨即將潘壓制,帶回警察局婦幼隊偵訊,約於下午1點送回台東刑大偵辦;潘在被帶到車上送回刑大時,面對記者詢問,聲稱是到宜蘭透氣散心,破壞腳鐐不是想再犯案。

據該對夫妻檔的妻子說法,潘是因為與14歲剛交往的小女友分手,聲稱「吃不到」心情不佳,透過Line跟他們說,想約喝酒,然後無預警出現在宜蘭與他們相見,潘聲稱他錢包掉了,而且手機沒電,隔天早上就會走,才會讓潘住進他們家。

夫妻檔妻子指出,沒想到潘到家裡後,就與老公一起打電玩到今天早上10點多,然後才入睡,過程中完全不知道潘曾經是性侵犯,只知道潘曾有一個14歲的小女友,後來得知在潘的包包裡有一把刀,讓她與老公毛骨悚然,警方指出,因這對夫妻完全不知道潘是嫌犯,並沒有刑責,警不會傳喚到案。

潘男所攜帶的開山刀。(記者林敬倫翻攝)

潘男所攜帶的開山刀。(記者林敬倫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